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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今中外文责自负。
只要人们在社会中生存,他所进行的一切活动,就是民事法律活动,就是民事法律行为。由此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后果,就要由行为人承担民事法律后果责任。只有两种人不直接承担民事法律责任;一是未成年人,二是精神病患者.造成的民事法律危害后果,由他的监护人(成年的亲属)承担。
若是海魂出身草根、农家布衣子弟,由于受系统教育少,说些不上调,不上窜的粗鲁话、庸俗语言,可以理解,可以原谅。
但是,从海魂123网上的头像看,是个带红帽子,似乎,在高声呐喊、吼叫别人,训斥他人,乳臭未的的红二代,官二代的“少爷”。
再从海魂123网上的相关档案资料看,确是一个具有民事法律行为的成年人。所以,海魂123在网上,无缘无故的,以一系列恶毒语言,多次中伤、攻击耄耋人石科长,从而损害了石科长在社会中的,清白名誉与声望。造成了石科长和他人的精神损害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护国民法通则》第一百一条 公民、法人享有名誉权,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。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、法人的名誉权 .
. 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.》一百一十条 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、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,应当追究行政责任;构成犯罪的,对公民、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.。
根据我国《民法通则》 第一百三十四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:
(一)停止侵害;(二)排除妨碍;(三)消除危险;(四)返还财产;(五)恢复原状;(六)修理、重作、更换;(七)赔赏损失;(八)支付违约金(九),消除影响、恢复名誉;(十) 赔礼道歉。
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,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。
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,除适用上述规定外,还可以训诫、责令具结悔过、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,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、拘留。
若是,当事人诽谤他人的行为危害严重,就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护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、拘役、管制或则剥夺政治权利。
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诽谤他人,若是诉讼,应承担:(一)、(二)、(三)、(七)、(九)、(十)等项民事责任。
鄙人引用我国相关法律,其初衷是宣传法制,实现党和国家的“依法治国”的方针。绝不是拉大旗作虎皮吓唬人,也绝不是说某人构成了犯罪。请战友们理解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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